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召开2023年年会暨“法治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安徽实践”研讨会

2023-11-17 16:38:40 来源:安徽法学会 作者: -标准+

11月11日,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法治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安徽实践”研讨会在皖西学院举行。会议由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皖西学院法学院、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承办。会议以“法治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安徽实践”为主题。来自生态环境管理相关部门、高校、研究所以及律师事务所的领导、专家学者或研究生等共计五十余人参加会议。

开幕式由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安徽省林业局一级巡视员齐新主持,皖西学院法学院院长刘鑫教授代表承办单位致辞。

围绕“法治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安徽实践”的年会主题,与会嘉宾在后续的三场主题环节作了精彩发言。

第一场主题发言由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研究会副会长吴椒军主持。齐新、省环保综合执法局局长、研究会副会长沈世伟、巢湖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江海教授、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霍敬裕副教授、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环资团队方正律师分别围绕《森林法修订的价值取向》《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安徽实践》《巢湖流域综合治理法治保障实践研究》《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合规性路径研究——基于碳交易行业中长三角上市公司样本的评估分析》《安徽省重点排放单位第一个履约周期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与数据质量合规调查》等主题作了交流发言,安徽大学法学院孙洪坤教授作精彩评议。

第二场主题发言由沈世伟主持。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张绍鸿教授以“碳达峰碳中和法治保障的文化元素”为题,论述了碳达峰碳中和法治保障与文化的衔接、“双碳”法治保障文化内涵方向定位及其力量发挥。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孙成龙老师在生态完整主义视域下提出了国际碳交易机制环境完整性风险的规制方案建议。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谷亚晴教授对长江(安徽段)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背景、现状进行了论述并提出对策建议。安徽大学法学院丁国峰教授就《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的困境与出路》作了发言。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张磊老师从天人合一法文化视域思考生态环境法典的体例逻辑结构,其提出总则宜规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利原则,分则宜分别规定土地法、水法、森林草原法、生物安全法以及涉外法治编的海洋法、大气法和湿地法等内容。皖西学院法学院张涓老师以“民法典中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为题作了交流发言,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吕成作综合评议。

第三场主题发言由省社会科学院《江淮论坛》杂志社副主编、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曹树青主持。吕成、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孔维钊、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环资团队张毅律师、安徽国祯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贾进宝、绿迹环保垃圾分类发展中心理事长兼执行主任范士俊、承义律师事务所胡应国律师、安徽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王鹿鸣分别围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法治化路径》《企业环保合规承诺的审查机制》《数人生态环境侵权的责任划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实践与思考——以危险废物倾倒案件为例》《生活垃圾分类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与基层实践》《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的思考》《环境破产债权清算顺位研究》作了交流发言,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辉作总结性评议。

闭幕式上,齐新就本次年会作总结发言,高度评价本次年会的意义,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


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