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2024年第1期(《民主与法制》周刊2024年第2期)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
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 赵骏
2023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了理论和实践指导,构成新时代推进涉外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①总的来讲,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推进涉外法治工作,具有“稳固根基”“统筹大局”“保障利益”“贡献全球”的重大意义。
一、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稳固对外交往法治根基的内在需求
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022年11月15日,第77届联合国大会举行联合国上诉法庭和争议法庭法官选举。经联合国内部司法理事会推荐,来自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高晓力、孙祥壮分别当选联合国上诉法庭、联合国争议法庭法官。图为当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拍摄的联合国上诉法庭和争议法庭法官选举现场。新华社发(联合国供图 洛伊斯•费利普/摄)
涉外法治建设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历史进程高度契合,同时又深植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时代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既用好全球市场和资源发展自己,又推动世界共同发展。”②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和营商环境,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当前,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一个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该体系强调规则和标准的协调、对接和互动,其本质是构建高水平的制度型对外开放格局,发挥法治在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中的核心作用。
涉外法治建设是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是国内法律制度与国际规则有效衔接的必然要求。涉外法治是国家以法治的方式参与国际事务和全球治理的重要实践,通过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可逐渐提升引领全球规则、标准、制度制定的能力水平,为国际规则的完善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能够进一步提升法治水平,深化市场化改革,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助推我国进一步融入、深入参与和主动引领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体系,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实保障,强化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新优势。
二、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的根本要求
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互交织、相互激荡、相互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观察和规划改革发展,必须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国际国内两类规则。”③涉外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重要举措。通过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我国能够有效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遵循法治建设规律,回应全球化时代法治建设的时代需求,稳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④涉外法治是沟通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桥梁和纽带,与国内法治一起构成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两个相互关联的重要维度,国际法治经由涉外法治对国内法治产生影响,而国内法治也相对集中地通过涉外法治传递国际法治方案。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除了需要依靠市场和资源手段之外,还要依靠以规则为主要载体的法治手段,包括以国内规则为主要载体的国内法治手段和以国际规则为主要载体的国际法治手段。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在法治领域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的根本要求。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全面把握对外关系,提升国家法治能力,有效应对涉外法治风险的时代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⑤在全球治理视野下,对外交往和国际关系愈发呈现出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交互作用的特征,涉外法治完整地把握了国家与国际社会在法治层面关联互动的规范特征,是统筹视角下治理能力和法治方式相互关联的集中反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⑥涉外法治发挥着补充、支撑和推动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相互关系的关键作用,其目的在于强化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的法律能力,使国家在对外交往中拥有更为完备的法律支持。
三、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运用法治方式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现实要求
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当前,国际力量对比加速调整,大国战略竞争和法律博弈日益加剧,国际力量的合纵连横也在逐步展开,这意味着,在以和平崛起为主旨的时代,法律竞争显示出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性,全球法律竞争的覆盖领域也史无前例地扩张,这对我国涉外法治体系的完整性和现实运行提出了迫切要求。
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利用国际国内法律手段等方式打压、限制中国或迟滞中国发展已经上升为欧美国家对华政策的基本导向,各治理领域的“法律战”不断升级,中国国家和人民利益面临大范围、多层次、高频度的潜在法律挑战,例如部分国家滥用国家安全审查、单边制裁、长臂管辖等手段对中国和中国企业进行无理打压,严重侵犯我国的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毫无疑问,这种局面对我国对外交往形成了巨大压力,也促使我国不断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推进涉外法治工作。
与此同时,中国国家和公民的海外利益正在经历全方位宽领域高速度的拓展和重构,我国同外部世界的利益交织、融合程度不断加深,范围不断扩展,这有利于形成我国对外交往新格局,但这也使得我国国家、企业和公民的权利、利益更加容易受到国际形势、单边措施的影响和侵害。加之新形势、新背景之下我国经贸格局和国家利益朝向本土和海外并重方向加速转化,对我国涉外法治体系的先进性、完整性提出更高的要求。然而,我国涉外法律、法规及其适用存在薄弱环节和短板,导致我国在维护国家、企业和公民海外利益,应对国际经贸摩擦和国际争端司法解决等方面的法律能力还不健全。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能够为国家涉外法治斗争提供规范依据、实践渠道和正当话语,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四、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加强全球治理、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追求
全球治理时代,国家的对外交往更加需要国际视野和共同体意识,同时也更为讲求契约精神和法治方式。作为调整国家参与国际交往和全球治理的前沿体系,涉外法治承担着提供行为基准和法律能力的核心功能。涉外法治建设能够促进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有机统一,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具有世界意义的法治方案。国际法不是随着国家民族出现凭空产生的,而是国家在国际交往中通过实践逐步建构完善起来的。国际法包含大量各国国内法外向映射的内容,其持续不断受到各国国内法的塑造性影响。历史上,许多国际法规则都是从国内法演化而来。换言之,国家尤其是法律大国在全球治理体系和治理规则的形成和塑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这种建构性角色是依赖涉外法治所提供的倡议、行动和法律能力来实现的。为此,涉外法治承担着提供全球治理的动议、规则和制度的重要使命,是全球治理时代的“大国利器”。
全球治理时代,国际力量对比与全球治理体系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国际社会面临着严重的“治理赤字”和“发展赤字”,建立在国际法基础上的全球治理体系面临着规范变革的重大需求,这为各国通过涉外法治建设参与和推动全球治理带来了重要契机。例如,在全球数字治理、应对气候变化、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许多国家或地区纷纷出台加强数据管控、温室气体减排的国内规则,并以相关国内规则为基础向国际层面进行规则输出。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以法治手段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战略追求,其能够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有益实践和参照范本。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法治路径需要依托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总体战略。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过程中,涉外法治能够为解决特定治理议题和场域的法律问题提供依托规则和制度方案,能够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凝聚广泛共识、提供持续的推动力。涉外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和外交大局中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中国参与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要求,充分展现了负责任的大国担当。
注释:
①《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强涉外法制建设 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载《人民日报》2023年11月29日,第1版。
②习近平:《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23年3月13日),载《人民日报》2023年3月14日,第2版。
③习近平:《中国必须有自己特色的大国外交》(2014年11月28日),载《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319页。
④《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强涉外法制建设 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载《人民日报》2023年11月29日,第1版。
⑤《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强涉外法制建设 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载《人民日报》2023年11月29日,第1版。
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强涉外法制建设 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载《人民日报》2023年11月29日,第1版。
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