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法学会2024年研究课题申报通知相关要求,经各市县法学会、高校、实务部门等专家学者自主申报、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省法学会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决定2024年研究课题公立项39项,其中:重点课题6项、一般课题12项、市县调研课题6项和自筹课题15项,现予公告(附件1)。
一、结项要求
研究课题可进一步确定具体论题,课题成果应当具有时效性和实效性,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具有前瞻性、应用性、可操作性。省法学会将适时督促了解课题进展情况,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结项评审。
(一)重点课题(须至少满足一项要求):1.公开发表:在报纸公开发表的成果字数不少于3000字,在刊物公开发表的成果字数不少于5000字;2.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3.对策建议被省级以上文件采用或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或其他形式的转化应用;4.具有重要创新或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课题成果总字数要求15000字以上。
一般课题要求(须至少满足一项要求):1.公开发表:在报纸公开发表的成果字数不少于2000字,在刊物公开发表的成果字数不少于4000字;2.得到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3.对策建议被市级以上文件采用或被市级以上部门采纳或其他形式的转化应用;4.成果须具有明显的创新或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课题成果总字数要求10000字以上。
市县调研课题、自筹课题要求(须至少满足一项要求):1.公开发表:在报纸发表的字数不少于2000字,在刊物发表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2.得到县(市、区)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3.对策建议被县(市、区)级文件采用或被县(市、区)级部门采纳或其他形式转化应用;4.成果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或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课题成果总字数要求8000字以上。
(二)课题成果交付发表、出版,在内部资料刊登或呈送领导及有关部门参考时,应注明“安徽省法学会课题及课题立项编号”。收入各种形式内刊、论文集的课题成果均视为未发表成果。课题成果未达到申报的研究目标,研究成果不符合学术规范,且明显缺乏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不予结项。
(三)课题成果不得引起著作权或知识产权争议,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不超过30%(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需提供查重率报告)。与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部级课题及安徽省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同一研究内容的,不予结项,并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四)课题结项时,需填写《安徽省法学会课题鉴定结项审批表》(附件2),连同课题成果纸质版各1份,寄送至省法学会,以上材料的WORD电子版(已发表成果附杂志封面、目录及内容PDF版)发省法学会邮箱。
二、结项时间
如在课题开展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课题申报条件的情况,经查实后取消立项资格。课题结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9日;逾期视为放弃,并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课题结项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助经费
重点课题资助课题费10000元/项;一般课题、市县调研课题分别资助课题费5000元、3000元/项;自筹课题经专家评审为特别优秀的,资助3000元/项,特别优秀比例不超过自筹课题立项总数的20%。
联系人:葛瑞冬,电话:0551-62608025,1595696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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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法学会
2024年4月30日
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