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

2024-10-11 08:29:32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标准+

□吴亦有

网络暴力不仅严重损害公民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扰乱网络空间秩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发布信息显示,自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依法起诉利用网络实施侮辱、诽谤犯罪19件20人,利用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335件1569人,以持续务实的行动彰显了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态度和决心。

随着网络传播的迅猛发展,近年来,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愈演愈烈,网络暴力行为实施者将互联网当作法外之地,破坏网络良好生态、致使网络空间戾气横行,不仅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更造成他人“社会性死亡”甚至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人民群众要求对网络暴力行为从严惩治的呼声越来越高。整治网络暴力,清朗网络空间,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这为整治网络暴力提供了法律依据。

“徒法不足以自行。”整治网络暴力是一项复杂工作,需要各方协同发力,久久为功,网络平台、执法和司法机关、网民要在不同阶段和不同环节发挥协同作用,以此来净化网络空间。

网络平台是治理网络暴力的第一道防线。近期,国家网信办联合公安部等部门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强调了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作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网络平台应当建立网络暴力信息检测预警模型,及时发现预警网络暴力风险。整治网络暴力乱象,网站平台要守土尽责,不能打瞌睡、更不能装睡,要主动作为,从源头遏制侵权行为发生,防微杜渐,在用户权益保护方面做到不缺位、不失责。

网络暴力在网络虚拟世界一直都存在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等执法难题。网络暴力带来的精神损害等侵权损害后果则难以量化,造成法律适用的难题。《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处罚规则,规定了网络侮辱、诽谤刑事案件的公诉标准和自诉转公诉程序,畅通诉讼程序,让被害人不再孤立无助。执法和司法机关要坚持依法治网,落实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新出台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综合考虑情节严重性、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网络暴力加以惩处,精准、有效地治理网络暴力。

整治网络乱象,不仅要靠“他治”,还需网络用户“自治”。自媒体在网络中影响力巨大,一些无良自媒体往往在网络暴力事件的演化中推波助澜,引得网暴言论甚嚣尘上。自媒体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在发表自己的意见之前慎之又慎,把握好自己的言论边界,不能越过法律红线。中央网信办发布的《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对规范“自媒体”账号运营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此基础上,应畅通网络用户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用户举报投诉受理工作,优化受理处置流程。要大力宣传互联网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和法律意识,从而形成网络治理的社会力量。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维护网络空间秩序是法治的必然,也是文明的应然。凝聚各方合力,形成协同效应,不断推动网络空间依法治理,汇聚源源不断的网络正能量,才能建好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

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