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国际合作 有效惩治跨境犯罪

2024-10-17 09:00:37 来源:人民法院报 -标准+

□方瑞安 李晓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是为了保障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正常进行,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国际合作,有效惩治跨境犯罪,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制定的法律。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国际合作,是当前全球法治建设的重要课题。

一、完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是一部规范和完善与追逃追赃相关法律的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刑事司法协助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解决职责不清、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率。该法律明确规定涉及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基本原则和范围,确保在处理跨国犯罪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包括对引渡、司法协助、资产追回等关键领域的详细规定,以及对各类犯罪行为的定义和处罚标准。

为了更有效打击跨国犯罪并保护个人及组织的合法权益,笔者建议设立专门的机构或指定现有机构负责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事务,确保有一个统一的平台来协调和管理相关事宜。这个机构应当具备足够的权力和资源,以便有效地与其他国家的相应机构进行合作。

此外,还应详细规定具体的程序和条件,用于处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同时,应当建立一套透明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以确保所有操作都符合法律规定并接受公众监督。

最后,为了提高国际合作的效率和质量,还应鼓励和支持国内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技术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和金融监管机构等。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更好地整合国内资源,形成对外一致的行动策略。这样不仅能够为中国打击跨国犯罪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还能够促进国际司法合作,共同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

二、打击跨境腐败行为亟需关注的两方面问题

在中国深入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倡议等背景下,内外联动、一体化打击跨境腐败行为势在必行。整理国内理论研究成果和司法实践,可以大致归纳跨境腐败行为的范围:

一方面,包括跨境经营单位和个人实施的贪污贿赂、利益输送、失职渎职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为实施上述行为的洗钱行为。

另一方面,包括境外跨境经营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外发生的腐败行为,或者为单位和个人实施腐败行为提供帮助,这两方面的行为都会危害中国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和国家利益。

打击跨境腐败行为亟需关注的两方面问题,一是国内相关立法与国际条约、国际义务的衔接,二是国内部门如何发挥作用,更好地打击跨境腐败;打击跨境腐败涉及的部门很多,包括但不限于法院、检察机关、监察委员会、外事办、公安机关、商务委、财政机关、审计机关、国资委等。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前提下,检察机关应当进一步发挥作用,参与和监督跨境腐败治理工作。

治理腐败的领域既包括公职人员境内牟利、境外受贿,境外牟利、境内受贿,也包括公职人员在境外实施的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利用其他方式侵犯公共财产、造成公共财产损失。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法治思维不可或缺,包括如何坚持依法惩处和平等保护相结合。检察机关参与打击跨境腐败工作,有助于确定跨境经营单位和个人,组织、策划、实施、参与跨境腐败或者提供帮助的犯罪责任。公职人员有上述行为的,还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或者由任免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三、国际合作在打击跨境腐败行为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随着全球化的加深,腐败活动越来越呈现出跨国性特征,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使得单一国家的努力难以有效应对这一挑战。因此,国际社会通过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反腐败政策与法律,成为了应对跨境腐败的必要手段。

金砖国家等多边组织在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例如,金砖国家通过“拒绝腐败避风港”倡议,加强了成员国之间在资产追回、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合作。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各国反腐败的效率和效果,也有助于构建一个公平合理的国际反腐败治理体系。

中国在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也作出了显著贡献。作为全球反腐败治理的积极参与者和贡献者,中国不仅在国内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还通过参与联合国等多边机制,积极推动国际反腐败合作。中国提出的“廉洁丝绸之路”倡议,旨在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反腐败合作,展示了中国在全球反腐败治理中的领导力和影响力。

综上所述,国际合作是打击跨境腐败不可或缺的手段。通过加强多边和双边合作,共享情报和资源,以及推动全球反腐败治理体系的完善,可以更有效地应对跨境腐败带来的挑战。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学院)

编辑:孙天艺